本市艺术类专业市统考分六大类别,部分类别细分方向小类。具体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音乐类(音乐教育类)、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十个类别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参加声乐科目考试时,背谱演唱(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参加器乐科目考试时,背谱演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伴奏),且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和纸质乐谱,考试时考生须将纸质乐谱上交考点考务组。
2.报考舞蹈类的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可化妆。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考生须自备伴奏音乐U盘。
3.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参加形体技能展现和才艺展示科目考试时,须自备伴奏音乐U盘(音频文件为MP3格式);参加服装表演方向各科考试时,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4.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须素颜参加考试,不可化妆;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遮档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5.考生如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7个艺术类专业,必须查看所报高校招生章程或电话咨询相关高校,确定好报考的专业所对应的省级统考类别,以免错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