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
报考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
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注:具体加分政策及分值以2023年教育部和新疆最新政策为准。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一般都是5-20分之间,我国普通高校招生能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加分项目一共有四个类别:
第一就是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能够加20分,在全国高校投档使用;
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省属高校投档使用;
散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仅限省属高校投档使用;
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汉族考生加5分,仅限省属高校投档使用。
注:这些政策需要考生家长或者考生带考生审核表一式两份,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公安局户籍部门进行办理。如果民族成分、户籍没有发生迁移,或者没有补录的考生,就不要到乡镇派出所,直接到县公安局户籍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