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朝制度
汉武帝时,为加强皇权,选用一些亲信侍从如尚书、常侍等组成宫中的决策班子,称为“中朝”或“内朝”。
相对与“外朝”而言,“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
中、外是相对皇帝居住的宫禁而言,中朝(内朝)官员享有较大的出入宫禁的自由,可以随侍皇帝左右且能在宫中办公,外朝官员则无此特权。
2、外朝制度
汉武帝以后,分朝官为“中朝”及“外朝”。丞相为首的行政机构为“外朝”,衙署在宫外,属于政府官系统,正式之诏令则由此颁发。
由皇帝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的,在宫中皇帝左右听候意旨办事,称“中朝”,属于宫廷官系统。
“中朝官”往往假借皇帝之权,以牵制丞相等大臣。东汉以后,宦官多操纵中朝大权,以挟制外朝。
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提高皇权,采取了限制丞相权利的措施,确立了内外朝制度,也就是中外朝制度。
中外朝制度的特点就是中朝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而丞相为首的外朝逐渐成为执行政务的机关了。
中外朝制度的影响是,中外朝的形成显示了统治权力的高度集中,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被削弱。
1、皇权不断加强
西汉初期在中央设立三公,分别掌管行政、监察和军事。到汉武帝时,“尚书令的权力日益重要,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的权力被削弱,到了东汉光武帝时,进一步剥夺三公权限。
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宋朝时期让中书门下行使宰相的行政权,后来又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行政权。
明太祖为加强中央集权,废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清朝雍正皇帝设置了军机处,设置军机处标志着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2、中央集权
秦朝废弃周朝分封制选择郡县制,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到东汉末年,州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
隋文帝废郡,地方行政机构实行州县两级制。唐太宗时,在隋朝州县两级制的基础上,分全国为10道,作为监察区。唐肃宗时,道演变为州、县之上的行政实体。
元朝建立行省制度,省下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明清多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