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保证王权的稳定,保证贵族的特权;
二、宗法制明确了财产继承(地位,钱财等),和规定了家族成员的权利和地位,和明确了各个家族直接的关系(同宗)
三、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建立封建等级政治结构。
宗法制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
宗法制起源于原始氏族部落的族长制度。在父系氏族时代,由于私有制的出现,父权和夫权得到了初步的发展,男人成为氏族内部的首领。夏后氏的大禹建立了夏朝,并成功传位给了启,开创了“家天下”。西周建立后,制定了严密的宗法体制。周天子是姬姓家族的族长,同时也是周朝的国王,实行家国同治。儒家倡导的“亲亲尊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忠孝”等观念便是宗法观念的继承。宗法观念下,中国人热爱故土,安土重迁,就算离开了家乡,也想着落叶归根。
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贵族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世袭制、分封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