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从诞生开始,一直影响着中国封建社会,人们敬仰名门大姓,标榜同姓同宗,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结构与家庭结构,时至今日,宗法制已经消亡,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违背。
宗法制度是用父亲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除嫡长子以外,天子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候。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地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土也是如此。
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