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2、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3、专项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由国家进行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集中组织部分高等教育资源,紧密结合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重点需求,定向招收贫困地区考生。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专项计划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地方专项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不按规定填报的志愿将视为无效志愿。通过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
普通类中一些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单设志愿栏。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实行单设录取批次。地方农村专项批次安排在国家专项批次之后、自主招生批次之前进行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和其他批次同时填报、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