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可以降分的,定向招生的录取线比正常录取线低。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超5万名。
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农业、林业、矿业、地质、煤炭、石油、水电、建材、气象、测绘、轻工、司法等部以及国防军工系统所属的某些学校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林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水电施工基地、气象台站、盐场、劳改劳教场所和国防军工三线等地区招生,毕业后到这些单位和地区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所属高等学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中,确定适当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为了鼓励毕业生到单位就业,保证该单位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和延续,该单位委托中国××大学为其招收10名定向生。
该大学同意后会将该定向生计划报教育部,经审批备案后,在当年就可以招收10名定向生,这10名定向生录取时最低可以降低20分录取,同时可以免交学杂费并可以获得奖学金。毕业以后,这10名定向生则必须到该单位就业,一般期限为6年,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向生。
专项计划分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三部分。农村专项计划是定向招生,面向农村或农村贫困地区考生招生,但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是定向就业,考生不要误解。被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限制毕业后的自主就业选择。
学生毕业后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国家政策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回这些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鼓励”不等于“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