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喻。它是用某一具体的、浅显、熟悉的事物或情境来说明另一种抽象的、深奥、生疏的事物或情境的一种修辞方法。比喻分明喻、暗喻、借喻三种形式。作用:能将表达的内容说得生动、具体、形象。给人以深刻鲜明的形象,使说理更透彻。
(2)借代。不直接说出要说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与这一人或事物有密切关系的名称来替代,如以部分代全体;用具体代抽象;用特征代本体;用专名代通称等。作用:可引人联想,形象突出、生动、具体、使特点更鲜明。
(3)比拟。把人当物写或把物当人来写的一种修辞方法,前者称之为拟物后者称之为拟人作用:使具体事物人格化、语言生动、形象。
(4)夸张。对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作扩大或缩小描绘的一种修辞方法。作用:揭示事物的本质,烘托气氛,引起联想,使表达的事物更突出、更鲜明。
(5)对比。是把两种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并举加以比较的方法。作用:能使语言色彩鲜明,事物的性质、特征等更加鮮明突出。
(6)对偶。用结构相同或相近,字数相等的一对短语或句子对称排列起来表达相对或相近的意思。主要作用是整齐匀称,节奏感强,高度概括,有音乐美。
(7)排比。把内容相关、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一致的几个(一般要三个或三个以上)短语或句子连用的方法。作用:增强语言气势,深化思想內容,増强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8)反复。根据表达需要,使同一个词语或句子一再出现的方法。反复可以是连续的,也可间隔出现作用:突出思想,强调感情,有时能够加强节奏感。
(9)反问。是用疑问的形式来表达确定的意思,因此,不需要回答。作用:加强语气,激发读者的感情,以使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10)设问。为了突出所说的内容,把它用问话的形式表示出来。作用:提醒人们注意、引起思考、突出某些内容。
修辞手法、表达方式都是语言运用的技巧,而表现手法则是文章的总体构思方式,三者是具体语句、局部语句、整体构思的由小到大的关系。这是从狭义的,力求鲜明区分各自概念的角度上来说的。
但三者倒过来说,表现手法又是十分宽泛的,修辞手法、表达方式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时,狭义的写作手法即指“表达方式”,而广义的则是指写文章的一切手法,诸如表达方式、修辞手法,先抑后扬、象征、开门见山等。
表达方式是就文章的写作内容而言,写作方法是就文学作品写作的具体技法而言,而修辞手法是就语言修辞效果而言。因为角度不同,说法也就有一定差异。
表现手法和修辞手法的区别:表现手法能使文章整体或部分产生鲜明强烈的印象,主要着眼于使文章的整体或部分产生效果;修辞手法是使句子更加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和艺术美感的方法或手段,都可称为修辞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