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将于11月30日至12月15日举行。
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表(导)演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美术与设计专业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书法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以上专业类考试地点均在海口市。
2025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各专业考试类别不得兼报。
音乐类设置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兼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舞蹈类设置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等五个舞种方向,表(导)演类设置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兼导演等四个专业方向,各专业方向不得兼报。其它专业类不设置专业方向。
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一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拟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拟报考校考的专业,选择相应统考考试专业类别。
拟报名仅参加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应在该界面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选项。
音乐类、表(导)演类和舞蹈类考生需要选择专业方向。其中,音乐类考生须在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兼音乐表演方向中选择一项;表(导)演类考生须在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兼导演方向中选择一项;舞蹈类考生须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方向中选择一项。
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考生须在声乐、器乐方向中选择一种作为二级专业方向。音乐类音乐教育(兼音乐表演)方向考生须在声乐、器乐中选择一种作为主项,一种作为副项,即: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为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为声乐。
(一)素描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要求:
1.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要求:
1.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2.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3.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4.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要求:
1.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3.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4.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