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5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总分600分。
(一)高职对口招生。考生参加宁夏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并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标准,统一制定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依托相关高校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之间互认职业技能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
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二)高职单招。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原始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
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作为职业技能成绩。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招委〔2011〕1号)要求,招生院校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命题和组考工作。
(一)高职对口招生。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免试录取。
退役军人可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宁夏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参加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只能参加高职对口招生的考试和录取,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考试和录取。
(二)高职单招。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原始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退役军人可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考生只能被一所招生院校录取,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招生院校的录取结果须于4月底前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