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是美国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院也称上议院,是两院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众议院(公民直选)的制衡机构。
1、选举办法不同:国会参议院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众议院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院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
2、职能不同: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其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参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
3、人数不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的多少比例分配的,众议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而美国参议院全院员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
4、议员资格不同:
1、参议院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所设立的参选参议员席位三项资格限制是:须年长于30岁、至少在过去九年为美国公民、并且须(在选举开始时)为其所代表的州之居民。对有意角逐成为参议员者,其年龄与公民权上的资格限制严格于欲参选众议员席位者。
2、众议院
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设立三项成为国会代表的资格:须年满廿五岁,须为美国公民七年以上、必须(于选举日前)为所代表州之居民。然而,并不要求议员须居住于其选区。众议员在年龄与公民权的资格限制上较参议员为宽松。
参议院一般指上议院:一些国家两院制议会的一部分。上议院有权否决下议院通过的法案。成员由国家元首间接选举或任命。他们的任期比下议院议员的任期长。有的终身任职,有的世袭。上议院的名称因国而异,如英国的贵族院,美国和日本的参议院。
众议院一般指下议院:在一些国家,下议院是两院制议会的一部分。它起源于英国的公地,后来被许多国家采用。但称谓不同。有些国家被称为“众议院”,有些国家被称为“国民议会”。下议院议员按选区人口比例选举产生。通常情况下,成员人数很多,而且他们定期重新当选。对成员资格的限制因国家而异。下议院有权立法和监督和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