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创立于隋朝,发展在宋代,鼎盛和僵化于明清
科举制创立于隋朝。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不利于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做官,为改变此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正式设进士科,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科举制完善于唐朝。
唐太宗时,扩充国学的规模,增加考试科目;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的考试内容。
科举制度发展在宋代。宋代在革除了唐代科举制弊病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相当完整、严密的科举制度,成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科举制度的鼎盛和僵化于明清。明代至清代中叶前这一时期,科举制度走向鼎盛阶段。科举制度各方面的规定已经成熟,建立了系统的法令法规,社会各阶从上到下无不重视科举考试,科举制度成为了国家政治生活中影响最大、最基本的制度之一。实行八股取士,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考生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卷,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清朝末年,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被废除。
科举制度的开创,是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关系变化的产物。南北朝时期的土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
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了科举制。
农家子弟生活贫困,能读书应试者可谓凤毛麟角,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绝大多数是庶族地主。因此,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