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分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六个等级。
童生,第一级县试,是刚开始学习的小孩。
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
举人,第三级院试,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
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
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
探花,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榜眼,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二名称榜眼。
状元,第六级殿试,南宋以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
明、清时期的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名次排定后,要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科举考试内容如下:
各朝科举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科举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等等。宋朝王安石变法将科举改为只设进士一科。元、明、清时期的科举也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考试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与中国交流密切的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也深受影响。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