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的主要内容有:
1、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异姓功臣贵族、同姓王室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远氏族部落首领)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
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2、被封诸侯的义务是:
①、服从周天子的命令;
②、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的义务;
③、随从作战;
④、交纳贡赋;
⑤、朝觐述职的义务。
首先,分封制可以加强中央集权。在周朝时期,王权虽然仍然比较地位重要,但是地方分封,实质上增强了地方贵族的实际控制力。采取分封制,地方豪族得到了封地和官职,从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封建地主之间的矛盾,保证了统治的相对稳定,增强了周王朝的中央集权。
其次,分封制也成为了控制各地诸侯的一种手段。周朝时期由于授势问题引发的统治危机,周天子所面临的政治危机日益加深。分封制的实行,使得政权拥有了有效的机会和工具,能够通过诸侯之间的分化来控制他们。中央政府利用分封制度,加强对地方豪族的控制力度,成为控制地方豪族的关键工具之一。
第三,分封制度也是周朝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结果。在周朝时期,生产力不断发展,出现了大规模的生产方式,国家和社会的财富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拥有土地是最让人心动的东西。分封制将国家的土地进行细分,且封地所产出的农产品实际上是属于封地使用人的,这样就让封建地主们有了能够稳定持有土地、增加收益的机会。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成为了土地逐渐私有化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