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取之先予之的意思是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先给些什么。“欲其取之,必先予之。”这句话出自老子《道德经》第36章。原文为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欲取之先予之这句话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
欲先取之必先予之出自《道德经》中“将欲取之,必固与之”和《周书》:“将欲取之,必姑予之。” “预先取之,必先予之”就是从这句话中演化而来,意思是想要得到什么,就得先暂且给对方一些东西。
在《战国策》中也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知伯向魏桓子索取土地,魏桓子不给。大臣任章就问:“为什么不给他?” 魏桓子说:“无缘无故的索要土地,肯定不给。”
任章说:“无缘无故向别的国家索要土地,邻国肯定会害怕,贪得无厌的人,所有人都恐惧,您不如给了他土地,这样知伯一定会骄傲轻敌,而相我们这些邻国可以结盟,这样知伯的命就不长了。
《周书》里面提到过‘要想打败他,必须先暂时去辅佐他,要想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就要先给对方一些东西’”。
魏桓子听取了任章的意见,就把一个都邑给了知伯。知伯很开心,又向赵国索要土地,赵王拒绝了,知伯就进攻赵国的晋阳,于是韩国和魏国一起联手,再加上赵国做内应,一起消灭了知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