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教师的权利
《教育法》中的教师权利: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教师法》中的教师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按时享有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诉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中教师的权利:全社会尊重教师;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2、教师的义务
《教育法》教师的义务: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教师应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教师法》中教师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义务教育法》中教师的义务: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科目有3大题型,具体如下:
第一大题:单选题,共29道,每题2分,共58分。其中单选1-4题为知识点职业理念,5-12题为知识点教育法律法规,13-16题为知识点教师职业道德,17-25题为文化素养知识点,26-29题为基本能力知识点。
第二大题:材料分析题,共3小题,每题11分,共42分。其中第一小题为职业理念知识点,第二小题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点、第三小题为阅读理解能力知识点。
第三大题:写作题,1道,50分。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分值分布情况:
职业理念占比15%, 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
教育法律法规占比10% ,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比15%, 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
文化素养占比12% ,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
基本能力占比48% ,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写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