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1.首先,需要去教育局申请助学贷款,申请成功之后,再要一份贷款证明,这个可以有助于你之后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
2.从网上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和打印;很多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中就有这张表格,直接填写就行。
3. 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贫困证明,这个证明一般只要出示户口本和说明家里的情况工作人员都会给你开,并出示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一起加盖公章;
4.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加盖公章(包括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若家里有低保证或者其他证明,就一并在民政局请工作人员开,记住材料越多越好。有低保证明的同学最好出示低保证复印件或者银行的存折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