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将材料提供上去。
第二步:
当地资助中心会审查申请资料,审批通过后会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开具合同回执单。
第三步:
借款学生开学时将合同回执交给学校,学校自会录入信息,然后再将合同回执寄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步:
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放款(一般会先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学生的个人账户里,然后再由系统划付至学校的学费账户当中,一般会在11月中下旬发放下来,届时等学校扣完学费,若还有剩余,就会将剩余款项退给学生)。
助学金具体怎么申请以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
助学金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助学金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