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7.若评选上一年度内必修课不及格科目达到三科及以上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评选上一年度内不能有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8.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9.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1.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很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里面会有助学金申请表,如果没有,到学校报到后可咨询辅导员。一般在开学不久之后,辅导员会向大家说明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时间,申请步骤,这个时候按要求认真填好这些这份申请表;
2.准备好家里的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复印件和父母的身份复印件,有些学校会要求手写一份情况说明,500至1000字不等;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一起交给学校,静候审定结果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