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每学年的开学初(九月份开学前)准备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地方贫困证明”(村委会或者街道之类的),因为这两份是需要盖章的。
2、打印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的话,可从录取时发放的手册中获取,手册中必定含有这份表的;非新生如已用完,可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出来,然后填好相应的信息。
3、“地方贫困证明”的话,可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盖下章。盖章的时候记得带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因为这表一般也是需要盖章的。
4、完成上面的基本上就可以了,因为还剩下一张学校的“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这张表是不需要盖章的,可到了学校之后打印出来、再完成表格的填写也不迟。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