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标准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标准金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金额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数额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一级)、3000元(二级)、4000元(三级)。这项国家助学金按照半年预算发放,即每人1000元(一级)、1500元(二级)、2000元(三级),按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奖学金分三等级。奖励标准: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和发放
无论大专还是本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