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标准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标准金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金额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数额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一级)、3000元(二级)、4000元(三级)。这项国家助学金按照半年预算发放,即每人1000元(一级)、1500元(二级)、2000元(三级),按月发放。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奖学金分三等级。奖励标准: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困难认定申请表”(或其他有效贫困证明),并且经过班级、院系和学校评议、审核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在校学生
2、向辅导员提出申请,下载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辅导员。
3、待班级助学金名额分配后,辅导员根据名额,组织评定小组在所有提交助学金申请表的贫困学生中进行评选,综合考虑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学生平时在校品行等方面,评定出一、二、三等助学金获得者。在班级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系;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对全校助学金获得者进行汇总,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