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弘微陈郡阳夏人也。父恩,武昌太守。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目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遣财禄秩,一不关豫。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翟、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曰微子。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以弘微。
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中外姻亲,道俗义旧,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
太祖镇江陵,弘微为文学。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兄曜历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
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十年,卒,时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谢弘微家一向贫穷节俭,而过继的家中富足,谢弘微只接受了几千卷书和官吏数人,其他遗产俸禄,全不过问。谢混听说后十分惊叹,对封国的郎中令漆凯之说:“建昌封国的俸禄本来应该和北舍(北舍,是指谢弘微的本家)共同拥有,国侯既然不在意,现在可以照常规分送。”谢弘微难以违背谢混的话,才稍有变化。
谢弘微生活清廉简约,器物衣服都不华丽,而饮食滋味却极其丰美。他的哥哥谢曜历任御史中丞,彭城王刘义康骠骑长史,死在任上。谢弘微哀痛超过礼法,丧服虽然除去却仍不吃鱼肉。
和尚释慧琳曾经和他一起吃饭,见他还是只吃蔬菜和素食,对他说:“施主平时就多疾病,除去丧服仍然不恢复膳食。如果因为无益的事情而伤了身子,难道就合乎您所希望的情理吗?”谢弘微说:“衣服帽子的变化,礼数不能越过,而在心中的哀痛,实在难以停止。”于是中止了吃饭,叹息不能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