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省统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限高三考生报考。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按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求执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选择合格性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
选择性考试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共计3门科目。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
选择性考试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时进行,首次考试安排在高一下学期末进行,高三上学期末完成。成绩不合格的应届生在校期间可参加补考。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紧随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