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打破了分封制的宗法血缘政治关系。地方绝对服从中央。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有一定任期,打破官位世袭制,确立官僚制度。郡县制使地方的政权被削弱。中央集权制度加强确保了封建君主专制统治。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的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的政治体制。
1、加强了中央集权。实行郡县制之后,郡守、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2、打破了割据局面。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分封制就是周朝实行的一种分封王公贵族的制度,他们有自己的兵权和行政权,因此很容易造成地方不服从中央的局面。郡县制的实行就有效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
3、提高了行政效率。郡县制能够实现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
4、奠定了省市雏形。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不仅在当时起到了维护国家统一的作用,而且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在政治方面,郡县制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
在经济方面,郡县制实行了土地私有制,保障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发展,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丰盈的保障,但是它也加重了人民的税赋负担。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方便了民间的商品交换和物资交流,统一车轨、修筑渠道则方便了人民的出行。
在文化方面,将小篆作为全国通用的文字,有利于融合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文化。加强思想的统一,保障国家和谐统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