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
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从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须选择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为再选科目,考生须从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
合格性考试在相应科目必修模块课程结束后进行。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当年有效。
实行选课走班教学。学校将根据学生选课需求,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加大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套等方面统筹力度,为走班教学提供保障。探索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
实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学校将开设覆盖三个年级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并纳入必修内容。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
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采用写实记录的方法,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