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164-185厘米;
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 -110;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C字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 8(E字表为5.0)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 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色觉:无色盲、色弱。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明显斜视、做过眼睛角膜手术者、佩戴0K镜冶疗者;
乙肝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者;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经常腰腿痛或-年内有骨折者;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
有口吃者;
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1、全部检查都合格的学生要经过主检过目。
主检对学生进行重点检查、全面衡量、审查全部体检资料,签署体检总结论。
2、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在高考结束后还要进行一次身体复查。
3、复查前应注意,不要外出探亲、游玩,注意探听复查通知,以免错过复查时机。
4、凡不参加复查者原则上按放弃报考处理。体检结束后立即返回,在家中等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