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军事高等教育模式: 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高中的培养方式是统招。培养方式分为统招、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一般普通应届生是统招,为非定向;定向生为定向到某单位,签过协议;委托培养是单位委托培养。
统招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一招生选拔考试,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内统一招录,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实际上国家教育计划内的所有学历均为统一考试的。统招生毕业时由政府人事局发放报到证。是否统招生是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学习形式是否普通来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