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等级性)考试。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结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相应的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