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市(地)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学科考试 11 月末前进行,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考试10月15—25日进行。
1、必修学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
(1)分~90分为A级;
(2)89分~75分为B级;
(3)74分~60分为C级;
(4)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
(1)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
(2)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
(3)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
(4)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各个等级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一般来说,各等级在全体考生中所占的比例为A级占30%,B级占40%,C级和D级占30%(其中D级控制在3%以内)。成绩为“C”、“D”等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级为“B”。考试成绩为C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