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有四点:1.政治目的宣扬明朝的声势;2.经济目的扩展周边国家的贸易;3.文化目的促进中外文明的交流;4.寻找失踪的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郑和下西洋可以说是历史上的一次伟大建举,郑和下西洋是明代永乐、宣德年间的远程航海旅行,此次航海始于永乐三年止于宣德八年,累计共七次。远航跨越西太平洋和印度洋,其中拜访了三十多个国家。其是中国古代史上规模最大、船只和航行者最多、耗时最久的航上航行。
政治方面,郑和的目的在于建立起华夷政治体系,从郑和下西洋所带领的船队就不难看出明朝的政治和军事实力雄厚,当时还有一个说法是为了控制江浙一带的军事财力,目的为了削弱旧势力和整合部队军风军纪。总体大的方面来说就是在经济利益的诱导因素下,驱使明朝主导的朝贡体系规模加之扩大、利益最大化。
经济方面,在明朝的时候明太祖朱元璋明令禁海政策,然而郑和下西洋打破了这一海贸政策,这一次海外贸易开拓使得中国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郑和下西洋所带回来的新型工艺产产品、原料、工艺技术等进而影响了中国的手工业的发展,为其注入了新的生机,使得我们的手工业发展蓬勃;其次文化目的,就是加强中外文明的的交流,促使明朝对外的认知,进而存在学术、技术领域的交流渗入。
宣德九年(1434年),王景弘率船队出使苏门答腊等南洋国家,船队约在年末回国。宣德十年(1435年),宣宗去世,明英宗继位。同年,随王景弘船队入贡的苏门答腊国王之弟哈尼者罕奏国王老耄,明廷嘉许老王,令老王之子嗣位。
正统元年(1436年),明廷遣古里、苏门答腊等十一国使臣随同爪哇使臣出航,并请爪哇国王分送其他国家的使者回国。一说,辅政大臣还曾于该年以明英宗的名义命南京守备太监王景弘停罢采买营造,并由此终止下西洋贸易;这与《明实录》原文有出入,或为误读。但无论如何,下西洋已然落幕。
天顺二年(1458年)至三年(1459年),太监福安几次向明英宗派陈奏自下西洋停罢后珍珠、黄金等奢侈品不足,并曾请求派官员下西洋采购黄金,为明英宗所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