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的统一是我国历史的必然产物。
春秋战国之际,我国是分裂割据的局面下进入封建社会的。各个统治集团利用割据夺取政权,在内部进行改革。但是,随着封建生产力的发展,农民与统治集团矛盾日益展开,统治集团为了维护和扩大自身的利益,要求打破这种割据状态,实现封建国家的统一。
(2)实现全国统一,需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这样的条件,在战国后期逐渐成熟了。
战国中期以后,秦国的社会改革比较彻底,自商鞅变法以来,继续提倡耕战,鼓励发展生产,小农经济得到稳定和发展,社会经济一直向上,使秦国很快国富民强,无敌天下。
1、政治方面
第一,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其中包含三层意思:
(1)皇帝称号的由来及为何称“始皇帝”;
(2)皇帝的权力:凡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一切军国大事都由皇帝一人裁决;
(3)皇帝制度为此后历代王朝所沿用。自秦开始至清末,延续了二千一百多年。
第二,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机构。
(1)中央设“三公”“九卿”(教师要让学生了解“三公”的名称、职责;“九卿”及分掌的事务)。
(2)地方实行郡县制(理解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的意义在于打破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同时要了解郡、县、乡、里这些机构的职责)。
(3)三公、九卿和郡县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免,皇帝能够有效地控制封建朝廷和地方权力。
第三,颁布通行全国的秦律。
(1)秦律制定的基础是秦国自商鞅以来的律令。
(2)秦律集中体现了地主阶级的意志,影响了后世封建律令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