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六)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七)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必须位于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每年约2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六)生活俭朴,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七)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在公寓中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5%,每年约48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生活俭朴,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七)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在公寓中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每年约25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我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其他需要临时困难补助的情况。 | 无限制 |
孤儿大学生免学费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我校就读的孤儿大学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建档立卡家庭的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进校后给予物资资助(爱心礼包、公寓用品和军训用品);按照资助工作流程给予临时困难补助;秋季学期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及时给予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特困学生返乡补贴 | 500元 |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为特别困难。2.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偏远地区的省外学生 | 根据当年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的总人数来定,每年约300人 | ||
特困学生寒衣补贴 | 500元 |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为特别困难。2、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救助供养贫困学生优先 | 根据当年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的总人数来定,每年约300人 | ||
特困学生伙食补贴 | 500元 |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为特别困难。2、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救助供养贫困学生优先 | 根据当年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的总人数来定,每年约300人 | ||
校内奖学金 | 黄炎培奖学金 | 黄炎培专项奖学金:2000黄炎培特别奖学金:海外游学 |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良的学习成绩;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无违纪受处分现象;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5.群众基础良好,在学生中有较好的口碑、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6.黄炎培专项奖学金分为:专业学习类、道德风尚类、自强自立类、社会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创新创业类等 6 类,每类奖学金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10 名。7.黄炎培特别奖学金名额共 10 名,旨在表彰我校最杰出的各类学生代表,每年仅表彰 10 人 | 70人 | |
黄炎培科创之星奖学金 | 20000元 |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专业基础扎实,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4.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成果,事迹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5.授权、受理专利均为第一申请人,且专利权人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评选以授权、受理专利数计算总分 | 1-2人 | ||
鹏远启航创新创业奖学金 | 3000-20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4.学习刻苦勤奋;5.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参赛种子项目 | 约30个项目 | ||
思源奖学金 | 4000元 |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品学兼优,在青年学生中能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榜样,能够传递正能量;3.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志愿公益、道德风尚、自强自立、见义勇为、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 | 10 | ||
自强自立奖助学金 | 奖学金 10 人,资助获奖学生赴境外访学;助学金 10 人,资助标准为 5000 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2.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5.无重修或补考记录;6.无违纪处分记录。7.湖南籍在校学生 | 20 | ||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 50-1000元 | 三好学生、专业学习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文明班级、先进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先进宿舍等校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月约300元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有履行勤工助学岗位具备的知识、能力和技能。3.学有余力,无不及格课程。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6. 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 约300个岗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