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拥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助学机制,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为辅,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C.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资助标准:3300元/人·年。
2.陇东学院奖学金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三个奖项: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开学报到时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网上信息录入等手续。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拥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助学机制,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为辅,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C.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资助标准:3300元/人·年。
2.陇东学院奖学金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三个奖项: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开学报到时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网上信息录入等手续。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