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体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以及体育、艺术类专业课成绩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拥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助学机制,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为辅,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C.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资助标准:3300元/人·年。
2.陇东学院奖学金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三个奖项: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开学报到时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网上信息录入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