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8.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全省共奖励1000人 | |
省政府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省共奖励3500人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求职补贴 | 一次性补贴1000元 |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云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200元 |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自强之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当代大学生价值准则;3.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均列专业排名30%以内,且上一学年未挂科。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八级)的学生优先;4.热心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乐观帮助他人;5.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且具有相关证明;6.家庭经济困难,建立贫困生档案;7.具有进取意识,在科技创新、学术论文、创业、创新创业训练、专业技能竞赛、社会调研、志愿服务、校园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优先推荐;8.参评中不分学年度,但以上一年度表现为主要考核标准。 | 100人/学年 | |
董事长卓越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共设100个名额。其中大一新生文理科各设5个名额,专升本新生设5个名额,大二至大四设85个名额;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4.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热心志愿活动、公益活动;5.具有进取意识,在科技创新、学术论文、创业、创新创业训练、专业技能竞赛、社会调研、志愿服务、校园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优先推荐;6.大一新生按文理理科高考成绩评定,专升本新生按学生升学考试成绩评定,大二至大四学生参评考核标准以上一年度学习成绩评定。 | 100人/学年 | ||
董事长优才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4.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热心志愿活动、公益活动;5.具有进取意识,学生须参加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官方比赛。在科技创新、学术论文、创业、创新创业训练、专业技能竞赛、社会调研、志愿服务、校园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优先推荐;6.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前30%;7.外语成绩优异,具体以语言水平性考试、学科竞赛为标准;8.参评考核标准以上一年度学习成绩评定。 | 20人/学年 | ||
董事长留学励志奖学金 | 20000元 | 1.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不含预科);2.品行良好,坚持“三忠于”“三热爱”,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3.学业成绩良好,外语能力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4.有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够参加专业外语类活动、竞赛、服务等;5.须已取得本年度“奖学金适用海外学习项目”的参加资格。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500-7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在校生;2.学生本人生活俭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学生具有认真负责、勤奋、自信、乐观、真诚的品质;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00个岗位 | ||
学费资助 | 以每学年学费为准 | 1.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烈士子女或见义勇为家庭子女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业就业资助 | 集体创业资助300元;个人创业资助1000元;基层就业资助500元。 | 1.我校应届毕业生;2.创业资助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 无限制 | |
毕业生考研资助 | 一次性资助3000元 | 1.我校应届毕业生;2.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并提供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无限制 | ||
申请出国补贴 | 一次性补贴2000元 | 1.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申请出国留学,获得申报学校批准并提供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无限制 | ||
应征入伍资助 | 正式入伍者一次性资助2000元 | 1.在云南省内申报入伍,限男生;2.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 ||
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非公费教育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