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北京市的名额分配各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应贷尽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地方政府资助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 | 每生每年185元(其中饮用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费补贴60元) | 市属市管院校按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10%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 无限制 |
春节路费补贴 | 北京到学生所在省会城市往返硬座费用 | 无限制 | ||
节日补贴 | 150-200元 |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学习优 | 1000元/人 | 参评人数的20% | |
秀奖 | ||||
优秀学生干部 | 500元/人 | 参评人数的5% | ||
励志奖 | 600元/人 | 贫困生人数的5% | ||
创新创业奖 | 0元/人 | 无限制 | ||
三好学生 | 0元/人 | 参评人数的5% | ||
优秀毕业生 | 0元/人 | 毕业生人数的10% | ||
校长奖学金 | 10000元/人 | 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 | ||
西部就业特殊贡献奖 | 20000元/人 | 无限制 | ||
优秀退役大学生 | 20000元/人 | 在校期间至多获评一次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60-480元; | 每月约20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
学费减免 | 减免1700—5000元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自强社”公益活动资助 | 30-100元/次/生 | 无限制 | |
自强之星资助 | 自强之星:4000元/人或短期境内外能力提升培训; | 自强之星和提名各10名 | ||
自强之星提名:1000元/人 | ||||
精英资助计划 | 境外国际志愿活动往返路费资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境外国际志愿活动:2-5名 | ||
各类免费的素质能力提升培训 | 各类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补贴 | 1000元/人 | 无限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