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专项计划一般在院校同批次录取,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的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填在相应批次志愿栏内,与其他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混合填报。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同一所院校的时候,最好把国家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和非国家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混合填报,增加录取机会。
(2)地方专项计划在院校同批次录取,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本科普通批的地方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可以与其他计划院校专业组混合填报。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同一所院校的时候,最好把地方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和非地方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混合填报,增加录取机会。
(3)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在本科普通批单设志愿栏内,只能填报 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经高校筛选和考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无效。
(4)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的国家专项计划一般为公安、司法、安全等专业,录取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会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或测试,请填报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注意学校要求。从近年情况来看,部分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因合格生源不足计划不能完成,非常可惜,建议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踊跃填报公安、司法、安全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5)同时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中混合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地方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和其他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顺序投档。考生要注意志愿填报的顺序。
(1)高校专项计划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之前投档。省招办将符合条件的高校专项计划入围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录取规则录取。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和后续批次的录取。
(2)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投档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与其他计划院校专业组一起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顺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