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福建省内考生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福建省外考生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学生待遇:
普通高考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闽价费〔2007〕75号、〔2009〕317号、〔2012〕356号以及省发改委闽发改价格函〔2019〕278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
学 费: 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的宿舍类型缴纳,每生每学年550-1300元不等,具体宿舍类型由学校统一安排。
代办费:教材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按学年据实结算,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