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朝代及职能

文/张敏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

三省六部制的朝代及职能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掌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职能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