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启动时间 | 实施时间 |
黑龙江 | 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 | 2021年 |
1、从2021年起,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高考成绩由语数外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构成,3门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任意选择,高考总分750分;2、外语考试可参加两次,取成绩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总分;3、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4、高校从6门选考科目中,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选考科目范围,最多不超过3门。考生选考科目满足任何1门,即可报名。
答: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基本价值取向是促进考试招生机会、程序、结果的公平公开公正,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我省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五大规划”实施、“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国家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