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一)深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合格性考试。
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门。
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门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分散在高中三年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门科目考试,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成绩须达到相应标准。
成绩呈现。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时,由省招生考试院向招生院校提供合格性考试成绩,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使用。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继续报名,合格的科目不得再报考。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2.选择性考试。
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参加选择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时进行。
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试组织。每年组织1次,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呈现。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采用原始分呈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成绩当年有效。具体转换规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保障机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深化统一高考改革。
1.全国统考科目。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2.成绩构成。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每门均为150分。外语科目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
3.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在黑龙江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类)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4.改进招生录取方式。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1、衡量学科难度
我们在选科的过程当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学科的难度。因为新高考最后看的就是考生学科的排名,而不是总分数。
所以学生们不能全都选择那些太简单的学科,因为这样是得不到一个良好的排名的。当然也不能选择很难的科目,因为这样我们在学习的过程当中就会耗费更多的精力。
2、兴趣最主要
在选择科目的时候,身为学生的我们也需要按照自己的兴趣去选择科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我们投入精力去学习。
如果我们对于这方面的专业并没有任何兴趣,那么我们自然是不会花尽时间去学习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这种机会并且珍惜机会,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的分数得到应有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