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报到。考生持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两张照片(面试时由考生交面试学校)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需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及安全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地。考生凭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进入面试学校所在楼层候考试室报到,由面试院校工作人员分批安排考生参加面试。
2.接受面试。面试工作由所报考院校的面试组负责,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面试全过程的监督。候考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持高考准考证到指定的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结论实行面试单项淘汰制,考生的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面试。
3.确定面试结果。面试结果由面试组确定并通知考生,其中不合格的由所报考院校面试组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的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面试组统一通知考生。
4.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含国家专项计划)、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含国家专项计划)、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及云南警官学院面试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2日7:30前到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海口市琼山区铁龙路156号)进行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