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艺术统考/联考各专业的总分均为300分。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科目及总分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为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300分。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及总分
考试包括乐理与听写、视唱、器乐、声乐四个科目。
总分为300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与听写、视唱、器乐三个科目;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与听写得分×15%+视唱得分×5%+器乐得分×8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与听写、视唱、声乐三个科目;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与听写得分×15%+视唱得分×5%+声乐得分×8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与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四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与听写×15%+视唱×5%+主项×55%+副项×2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三、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及总分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舞蹈基本功得分×40%+舞蹈表演得分×50%+舞蹈即兴得分×1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及总分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 100 分进行评分;
总分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 300 分。
五、表(导)演类专业统考科目及总分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学作品朗诵得分×100%+自选曲目演唱得分×50%+形体技能展现得分×50%+命题即兴表演得分×10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二)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形体形象观测得分×150%+台步展示得分×120%+才艺展示得分×3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学作品朗诵得分×50%+命题即兴表演得分×50%+叙事性作品写作得分×20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六、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及总分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50分进行评分。总分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科得分之和,满分为300分。
广东艺术统考/联考各专业分数是一样,都是满分300分。
广东艺术生高考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广东艺术生高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 750 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广东艺术生高考播音与主持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 ×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