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指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的专项招生计划,为省属重点大学,在国家专项批次之后。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户籍学生,招生计划一般不会少于本校一批次招生规模的3%。
为了增大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机会,国家实施了“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属于定向招生。这三大专项计划分别是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全国重点高校,招生对象面向全国,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对象是农村地区成绩优秀的学生,考生必须经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报考。三大专项计划录取批次不同。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前两个专项计划之后录取。
一、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1、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三、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1、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