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
要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核心是人民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早在革命战争年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创建人民政权、发展民主政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伟大实践奠定了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发展的基础。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2021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