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是腐朽思想。
三纲五常指的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在很大意义上讲,君为臣纲,能够提升执行力;
父为子纲能够弘扬孝道。社会被市场经济改善了生活,但也致使金钱至上的思想愈加严重,每个人都很自我,无所谓伦理。
而其中的夫为妻纲严重阻碍了古代妇女的发展,对女子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迫。
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
君为臣纲的本意是强调君臣之间的道德关系,即君主应当以仁政待民,关心国家大事,成为民众的楷模。而臣子则应尽忠职守,为国家社稷着想。然而,在历史上,一些人却将这一观念曲解为无条件服从君主的绝对权威,导致民众在专制统治下失去了话语权和地位。而实际上,君为臣纲的下半句还包含了“君不正,臣投他国”的内容,意味着如果君主无道,臣子有权选择离开,寻找明君。
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
父为子纲强调的是家庭伦理,即父亲应当以身作则,关爱子女,教育他们成为有道德、有才能的人。子女则应尊敬父母,孝顺长辈。然而,在传统观念中,父为子纲往往被理解为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忽视了子女的个性和需求。而实际上,父为子纲中也包含了“父不慈,子奔他乡”的内容,意味着如果父母对子女不慈爱,子女有权选择离开,寻求自己的发展。这一观念在封建社会中同样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在实际生活中,子女往往很难摆脱家庭的束缚。
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
夫为妻纲强调的是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即丈夫应当关爱妻子,尊重她的意愿,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妻子则应尊敬丈夫,关心家庭。然而,在传统观念中,夫为妻纲往往被理解为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忽视了妻子的权益。而实际上,夫为妻纲的下半句是“夫不正,妻可改嫁”,意味着如果丈夫品行不端,妻子有权选择离婚,寻求新的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生活中,妻子往往很难摆脱夫权的压迫。
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
国为民纲强调的是国家与民众之间的道德关系,即国家应当以民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实行仁政,保障民众的福祉。民众则应尽忠国家,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然而,在历史上,一些人却将这一观念曲解为民众对国家的无条件服从,导致民众在专制统治下失去了话语权和地位。而实际上,国为民纲中还包含了“国不正,民起攻之”的内容,意味着如果国家无道,民众有权起义反抗,寻求新的政权。
很多人觉得“三纲五常”是西汉董仲舒提出的,因为记得初中历史在讲到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时,一起出现了三纲五常的解释,但其实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基义篇当中只出现了“三纲”,而且是用天地、阴阳、春夏来代指君臣、夫妇、父子,并没有出现“三纲五常”的概念。
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史书中真正有记载第一个正式提出“三纲五常”这个词的是东汉的经学家马融。马融在对《论语》为政篇中:“引文” 的内容进行解释时,首次提出了“三纲五常”这个词语。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