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广东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 年 11月 1 日至 10 日。考生报名包含系统注册、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共 3 个步骤,其中系统注册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1 月 1 日至10 日,确认报名时间:11 月 6 日至 10 日。具体报名时间可由各地市在上述时段内细化安排。
拟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以下类型考生须按上述时间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考生;
2.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考生(含报考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
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考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单招)、消防救援(单招)等类型考生;
5.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等,简称高职自主招生)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职学段(简称三二分段)考生;
6.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并于 2025 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简称五年一贯制)学生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 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粤府〔2023〕29 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 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广东高中阶段学校连续 3 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 8 月 31 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时具有广东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广东户籍满 1 年、学籍满 1 年不足 3 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已将户籍迁入广东,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广东户籍满 2 年、学籍满 2 年不足 3 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已将户籍迁入广东,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广东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广东满 18 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 8 月 31 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 1 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广东满 3 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 8 月 31 日),且在广东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 3年,并取得广东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广东满 18 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 8 月 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 4 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 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广东定居,并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广东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广东录取。
10.在广东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11.在广东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物理攀登计划、北京大学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的非毕业班资格学生只参加高考报名,不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广东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广东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高考报名后,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3.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高考报名。高中阶段学校往届毕业生及非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方可参加高考报名。
4.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 号)执行,具体考核认定办法以各地市教育局为准。
5.具有广东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迁入时间或学籍(学历)未达到上述广东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6.学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其毕业生初中毕业不满 3年的(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 8 月 31 日),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