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是:
可燃物:这是指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反应的物质。可燃物种类繁多,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如木材、纸张、布料、汽油、酒精、液化石油气等。这些物质在适当的条件下都能与氧化剂发生燃烧反应。
助燃物质(也称为氧化剂):这是指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质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最常见的助燃物质是空气中的氧气,此外还包括氯酸钾等其他氧化剂。助燃物质的存在为燃烧反应提供了必要的氧化剂。
着火源:这是指供给可燃物与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能量的来源。着火源可以是明火,也可以是其他能够产生足够热量的物理化学因素,如电火花、摩擦、撞击产生的火花以及能造成自燃起火的氧化热等。着火源的存在使可燃物与助燃物质能够在一定温度下发生燃烧反应。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只有当可燃物、助燃物质和着火源三者同时作用时,才能引发燃烧反应。在燃烧过程中,燃料、氧气和燃烧产物三者之间进行着动量、热量和质量传递,形成火焰这种有多组分浓度梯度和不等温两相流动的复杂结构。火焰内部的这些传递过程通过层流分子转移或湍流微团转移来实现。
可燃物开始燃烧。可燃物必须有一定的起始能量,达到一定的温度和浓度,才能产生足够快的反应速度而着火。大多数均相可燃气体的燃烧是链式反应,活性屮间物的浓度 在其中起主要作用。如果链产生速度 起过链中止速度,则活性中间物浓度将不断增加,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诱导期)就自动着火或爆炸。
着火温度除与可燃混合物的特性有关外,还与周围环境的温度、压力,反应容器的形状、尺寸等向外散热的条件有关。当氧化释放的热量超过系统散失的热量时,燃料就会快速升温而着火。这种同流动和传热有密切联系的着火称为热力着火,它是多数燃料在燃烧设备内所经历的着火过程。
在燃料的活性较强、燃烧系统内压力较高和散热较少的情况下,燃料的热力着火温度会变得低一些。在一定压力下,可燃物有着火浓度的低限和高限,在这个范围以外,不管温度多高都不能着火。在大气压力下,某些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着火性质如附表所示。
工程中使用得较为普遍的着火方法是强迫着火,它是用外部能源或炽热物体如电火花、引燃火炬、高温烟气回流等点燃冷的可燃物。在点燃部位首先出现火焰,然后通过湍流混合和传热,火焰锋面逐渐扩展到整个可燃物。 强迫着火是由点火源向周围可燃气体加热,因此点燃温度要高于可燃物的自燃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