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常规
通过观察白细胞、红细胞计数和形态学变化,判断是否存在感染、贫血或出血等问题。一般采取无名指或小指外侧静脉采血,将血液标本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
2.生化检查
包括肝肾功能、电解质平衡等指标,用于评估身体内基础代谢状态及可能存在的疾病风险。通常空腹状态下抽取血液样本,在规定时间内送往检验室进行检测。
3.甲状腺功能测定
检查甲状腺激素水平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存在甲亢或甲减等问题。医生会触摸颈部以评估甲状腺大小和硬度,然后指导患者吞咽并比较两侧活动度。
4.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明确体内是否存在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诊断乙型肝炎的重要标志之一。通过采集血液样本来检测血液中是否存在乙肝病毒表面抗原。
5.HIV抗体检测
筛查人体是否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即艾滋病病毒。通过快速检测法或酶联免疫吸附法对采集的血液样本进行分析。
1、新生临床检查的内容包括:血压、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皮肤等。
2、新生体检的内容包括: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胸围等。
3、新生化验的内容包括:肝功能+两对结核菌素试验及胸小片拍照。
4、新生应当接受有关疫苗的接种,如麻苗----预防麻疹、白喉疫苗----预防白喉(在三年级接种)、乙肝疫苗----肝功正常澳抗阴性的接种此疫苗。
三、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不能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2、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